培训处既是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包括函授本科、专科)和其它岗位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教学业务管理部门,又是行使办学职能的办学实体。培训处的主要职责是:
1.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在校党委、校行政的领导下, 遵照国家有关法规、政策的规定,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、多种规格、多种层次、多种渠道的成人教育办学活动。
2.编制学校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,提出深化成人教育改革、发展学校成人教育事业的意见和建议;制订招生计划,组织好招生宣传工作并实施招生计划。
3.制订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审核各专业教学计划,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。
4.组织、指导办学单位开展各个环节的教学活动,检查、评估教学质量。
5.根据国家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、规定,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,对各种学历层次、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办学活动实施管理,协调办学关系,规范办学行为,促进办学工作健康发展。
6.优化结构,建立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良、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。
7.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,了解国内外成人教育的动态与信息,吸收成人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工作的经验、做法,推动学校成人教育工作的开展。
8.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9.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。